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8 15:25:00.0 | 【打印】 【关闭】
各办、中心:
根据省人事厅、省科学院及我所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现将做好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研究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广东省人事厅印发的《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粤人职〔1999〕38号)及《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高级职称资格评定送审的管理办法》,不再受理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的评审。
(二)学历、资历条件实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三)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和粤人社发〔2017〕146号文件精神,对职称外语条件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四)继续教育条件实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实行。
2、时间安排:
(一)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接受拟申报人员报名。
(二)2018年9月3日-9月12日接受外审材料。
(三)2018年9月13日-9月27日将申报人员材料送外审。
(四)2018年9月28日-10月12日,根据外审结果,接收报院高评委材料。
3、报送材料要求:
(一)外审材料(word版及PDF版):
1.学术能力(研究方向前沿性、开创性,主要学术贡献、创新成果及其科学价值或社会经济意义)。
2.主持完成项目情况(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项目的完成情况)。
3.研究成果。
4.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报院高评委材料:
2018年申报职称时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在网上申报并提交电子材料,同时向综合办报送纸制申报材料。
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其中:
1.《评审材料目录单》,A4纸单面印制,一式1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填报错误后果自负)。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A3纸单面竖排印制,一式25份(其中1份为原件)。必须对照资格条件如实填写表中“本人自评认为具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第 项、业绩成果条件第 项之规定”的内容。
4.《证书、证明材料》,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须钢笔签名(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
5.《业绩、成果材料》A4纸双面印制,按“获奖材料”、“科研成果和专利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各一式1份,提交的材料应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提交的论文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编辑,是公开发表在对应的有国内刊号和国际刊号“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不含电子期刊),至少提供2本已发表在专业期刊的论文原件;提交的著作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著作的主要编辑;复印件加盖验印单位印章并有钢笔签名(如果是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须加盖财务专用章)。以上材料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
6.《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A4纸单面印制,贴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相片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7.《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A4纸单面印制,一式1份。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提交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并有钢笔签名。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A4纸双面印制,一式7份。着重总结任现职开展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3000字以内(每份首页需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职称,并加盖验印单位印章)。
10.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一式1份。
11.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概况表(见附件3),一式25份,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电子文档。 填报内容须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内容一致。
纸制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如下:第1项粘贴在送评资料袋封面;第2、3、6、9、11项独立装订;第4、5、7、8、10项装订为一册。资料袋使用牛皮纸文件袋或文件盒(侧面需贴上申报人姓名),由申报人自行准备。如评审材料已破损或易破损,评委会有权拒收评审材料。
(二)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广东省的职称政策和自然科学研究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广东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2018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4、收费标准及其他:
(一)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每人收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对需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
(二)按省人社厅文件要求,申报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现场答辩制,如申报人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答辩,则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综合办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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